李素環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農產品安全生產及銷售管理的建議收悉。經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嚴把生產關
當前我國農業生產模式小而分散,上市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往往身份不明、責任不清,為有效解決這一問題,我們提出建立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總體思路是: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標準,在嚴格執行現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礎上,對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自行開具合格證,承諾對其所生產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農產品進入市場時,市場開辦者查驗合格證,監管部門強化監管,形成倒逼機制。通過實施合格證制度,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產地收購者采取嚴格的質量控制措施,確保其提供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2014年10月,發布《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提出兩部門共同建立以食用農產品質量合格為核心內容的產地準出管理與市場準入管理銜接機制。2016年7月,我部下發了《農業部關于開展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在河北、黑龍江、浙江、山東、湖南、陜西等6省開展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并形成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辦法(試行)》。同時,鼓勵一些地方農業部門積極探索建立這一制度,特別是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中,把準出準入機制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來抓,鼓勵質量安全縣積極探索,為制度創設提供實踐參考。經過幾年來的推進,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和成效,制度建設逐漸成熟。2019年4月,在浙江臺州組織召開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試點工作現場會暨座談會,系統總結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點工作成效和經驗,研究全國試行的工作方案。目前,我部正會同市場監管總局起草合格證制度全國試行方案。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市場監管總局盡快印發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試行方案并組織開展合格證制度大培訓,將合格證制度有力有序向全國推廣,進一步完善產地準出市場準入銜接機制。
二、關于嚴把農產品銷售關
根據2014年《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近年來,兩部門嚴把生產關和銷售關,形成監管合力。一是完善制度建設。2016年1月,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制定公布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了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應當履行的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要求和相關法律責任,首次明確了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的基本準入條件,要求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應當查驗并留存有關證明性文件材料,履行市場準入的責任義務。二是推進批發市場規范治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規范治理工作,督促批發市場開辦者和入場銷售者嚴格履行各項法律責任義務。目前,全國批發市場中97%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4.8%配備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員,92.2%與入場銷售者簽訂了質量安全協議,78.6%通過快檢或實驗室檢驗方式開展市場抽檢,市場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繼續依職責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有關食用農產品銷售監管的規章制度,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強化市場銷售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和監督檢查,督促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感謝您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關心,希望今后繼續對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 010-59192694
農業農村部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