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2019年第22、24號通告,涉及我省1家生產經營企業、1家網絡銷售平臺。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樣編號為GC19000000001730263的荔枝蜜核查處置情況
(一) 抽檢基本情況
天貓蜜愛蜜旗艦店(經營者為北京蜜愛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北京蜜愛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北京金凌蜂貿公司生產的荔枝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二)第三方平臺核查處置情況
經核查,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能提供上述國抽不合格產品入網經營者實名登記、許可證等信息,已履行法定義務。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二、抽樣編號為GC19000000001730261的椴樹蜜核查處置情況
(一) 抽檢基本情況
天貓滇然堂旗艦店(經營者為云南瑤泉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云南瑤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椴樹蜜,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二)第三方平臺核查處置情況
經核查,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能提供上述國抽不合格產品入網經營者實名登記、許可證等信息,已履行法定義務。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三、抽樣編號為GC19000000004030384的芝麻餅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天貓野嬌嬌旗艦店(經營者為浙江野嬌嬌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浙江野嬌嬌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芝麻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生產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浙江野嬌嬌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芝麻餅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屬于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杭州市淳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12日作出編號為“淳市管(開)罰處字〔2019〕5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浙江省食品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細化標準》第三條第一項的規定,結合《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若干規定》第十條相關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罰款20000元。
(三)第三方平臺核查處置情況
經核查,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能提供上述國抽不合格產品入網經營者實名登記、許可證等信息,已履行法定義務。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四、抽樣編號為GC19000000004030355的狀元糕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天貓大門口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江蘇省蘇州大門口貿易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安徽華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狀元糕,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第三方平臺核查處置情況
經核查,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能提供上述國抽不合格產品入網經營者實名登記、許可證等信息,已履行法定義務。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五、抽樣編號為GC19000000004030358的乳酸菌三明治蛋糕核查處置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天貓休閑農場旗艦店(經營者為廣東森樂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廣東森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乳酸菌三明治蛋糕,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第三方平臺核查處置情況
經核查,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能提供上述國抽不合格產品入網經營者實名登記、許可證等信息,已履行法定義務。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對上述不合格食品進行網絡下架刪除。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