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9年第42期)》。據公告,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組織抽檢罐頭、水果制品、餐飲食品共3類食品161批次。其中,餐飲食品135批次,不合格5批次;罐頭15批次、水果制品1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荊州黃記煌乙丑餐廳(有限合伙)使用的筷子、勺子(抽樣日期均為:2019-09-09),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驗值分別為0.035mg/100cm2、0.060mg/10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湖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荊州區口口金火鍋使用的筷子(抽樣日期:2019-09-09),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驗值0.056mg/10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湖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荊州丙寅餐廳(有限合伙)使用的筷子(抽樣日期:2019-09-10),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驗值0.052mg/10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湖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仙桃市和風漢菜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抽樣日期:2019-09-10),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驗值0.102mg/10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湖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據了解,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物質,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穩定性好、成本低等優點,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飲)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當,會造成洗滌劑在餐(飲)具上的殘留,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因此,作為一種非食用的合成化學物質,應控制人體的攝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規定,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的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荊州、仙桃市場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本次檢驗項目
食品抽檢合格-20191107
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序號 |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日期/批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檢驗機構 | 備注 |
1 | 荊州黃記煌乙丑餐廳(有限合伙) | 荊州市北京西路荊州萬達廣場室內步行街3013A | 荊州黃記煌乙丑餐廳(有限合伙) | 荊州市北京西路荊州萬達廣場室內步行街3013A | 筷子 | / | / | / |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35mg/100cm2║不得檢出 | 湖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 加工日期:2019-09-09 |
2 | 荊州黃記煌乙丑餐廳(有限合伙) | 荊州市北京西路荊州萬達廣場室內步行街3013A | 荊州黃記煌乙丑餐廳(有限合伙) | 荊州市北京西路荊州萬達廣場室內步行街3013A | 勺子 | / | / | / |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60mg/100cm2║不得檢出 | 湖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 加工日期:2019-09-09 |
3 | 荊州區口口金火鍋 | 荊州區萬達廣場室內步行街3010AB.3010BAA | 荊州區口口金火鍋 | 荊州區萬達廣場室內步行街3010AB.3010BAA | 筷子 | / | / | / |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56mg/100cm2║不得檢出 | 湖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 加工日期:2019-09-09 |
4 | 荊州丙寅餐廳(有限合伙) | 沙市區北京路239號荊州人信匯L3層3-18號 | 荊州丙寅餐廳(有限合伙) | 沙市區北京路239號荊州人信匯L3層3-18號 | 筷子 | / | / | / |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052mg/100cm2║不得檢出 | 湖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 加工日期:2019-09-10 |
5 | 仙桃市和風漢菜餐飲有限公司 | 仙桃市武商仙桃購物中心七樓 | 仙桃市和風漢菜餐飲有限公司 | 仙桃市武商仙桃購物中心七樓 | 筷子 | / | / | / |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0.102mg/100cm2║不得檢出 | 湖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 加工日期:2019-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