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監督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餐飲食品等17大類食品347批次樣品,根據食品相關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7批次樣品不合格, 340批次樣品合格。現將具體情況公示如下:
一、 不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1)
(一)標稱東安縣樂夫山泉水廠生產的上界頭山泉水,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東安縣南橋鎮雙江山泉水廠生產的雙江山泉飲用山泉水,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標稱桃源縣桃花源萃源擂茶食品廠生產的擂茶王,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霉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標稱湖南溢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棗面包 ,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霉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締壹城店銷售的貢菜,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華容世紀聯華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榨菜絲,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華容世紀聯華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自制醬菜(撲豆角),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長沙、常德、岳陽、永州等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責令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長沙、常德、岳陽、永州等市市場監管局應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相關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對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布,并向省局報告。
二、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2)。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