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對天水市財政局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調查。
經查, 2020年11月9日,天水市財政局在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的《天水市財政局天水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2020年辦公自動化設備協議供貨服務商政府采購入圍采購項目》中規定:“第一、二、三包投標供應商須在天水市秦州區、麥積區內注冊并有固定經營場所,和適應業務需要的工作人員;第四包投標供應商須在天水市轄區內并有固定經營場所和適應業務需要的工作人員”,此規定直接排斥或者限制了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的招標投標活動;2020年12月7日,天水市財政局在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的《天水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2020年辦公家具協議供貨資格采購項目》中規定:“供應商須在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麥積區城區內有固定的產品展示場所”,此規定也變相將供應商限定在了指定區域,排斥或者限制了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的招標投標活動。另經查實,天水市財政局在組織實施招投標過程中,未按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要求對招標文件、招標公告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天水市財政局的上述行為直接排除、限制了外地企業參加本地招投標活動,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以設定歧視性資質要求、評審標準或者不依法發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的招標投標活動”的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在調查過程中,積極向天水市財政局有關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競爭政策宣講,天水市財政局認識到相關招標公告中的有關限制性規定違反了《反壟斷法》,迅速組織進行整改。
2021年3月 1 日,天水市財政局向甘肅省市場監管局提交了《整改報告》及相關整改資料。經核實,天水市財政局在取消有關限制性規定后,組織進行了《天水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2020年辦公自動化設備協議供貨服務商政府采購入圍》和《天水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2020年辦公家具協議供貨資格采購項目》的補充招標工作,及時消除了相關后果。
根據《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第十九條“在調查期間,當事人主動采取措施停止相關行為,消除相關后果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結束調查”之規定,考慮到當事人已主動采取措施停止相關行為,消除相關后果,甘肅省市場監管局按程序結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