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年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肉制品、冷凍飲品、水果制品、水產制品、食用農產品等5類食品75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44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見附件),檢出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及其他指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獸藥殘留問題
(一)東莞市東城鐘庭三鳥檔銷售的土雞,呋喃唑酮代謝物和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中山市東鳳鎮隆匯百貨店銷售的烏雞,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惠州市惠城區惠農老五海鮮批發行銷售的羅氏蝦(淡水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惠州市惠城區李建有水產品批發部銷售的蘇骨魚(淡水魚)(縮骨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惠州市惠城區永升源水產批發行銷售的三點蟹(海水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其他指標問題
中山市大涌鎮鵬泰購物廣場黃圃分店銷售的優質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購買時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