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 衛生部 | 發布文號 | 衛辦監督函〔2010〕42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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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0-05-27 | 生效日期 | 2010-05-27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復函批復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moh.gov.cn/zwgkzt/pzxspjd/201005/47555.shtml |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
你協會《關于請進一步明確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實施時間的函》(中食協函〔2010〕16號)收悉。經研究并征得工業和信息化、農業、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監管等相關部門同意,現函復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后,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組織生產經營,除對食品生產經營時限有特殊規定外,在實施日期前生產的食品可在產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專此函復。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