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谷武民 李萌萌 通訊員 趙愛榮
隨著網絡時代的發展,同時也興起了網絡刷單工作,有人假借網絡刷單名義,騙取支付寶中的錢財。近日,淇濱區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利用電信網絡實施詐騙案件,被告人汪某等人犯詐騙罪,分別被依法判處八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非法所得予以追繳,返還被害人。
據了解,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汪某、陳某、江某、上官某、蘇某、莫某等人在租賃的房屋內,利用汪某提供作案所需的QQ號、支付寶賬號等工具,虛構QQ兼職刷單可獲高額報酬的事實,由被害人預先支付商品貨款,承諾返還貨款并支付報酬。汪某等被告人通過向受害人發送一條內容為兼職網絡刷單可返傭金的信息后,添加微信或者QQ號碼,給受害人發送鏈接讓其網購產品,讓受害人掃描二維碼付款,再把交易圖片截圖給被告人就能得到返現。前幾次,被告人往往按照承諾返還本金,并給付傭金。等受害人感覺有利可圖時,便要求受害人進行幾千甚至上萬的大額交易,受害人把錢轉給被告人后,則要求需再次刷單才能拿回貨款和傭金,甚至徹底刪除受害人的聯系方式。先后騙取趙某等51名被害人390 521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汪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實施詐騙,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君子愛財,取之以道”,人們在尋找兼職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簽訂合法勞務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虛假刷單是違法行為,也會給自己的財產安全帶來隱患,在涉及個人身份信息和財產時,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掉入騙子的陷阱之中。
來源:大河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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