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近年來我國與俄羅斯水產貿易往來密切,雙方互為水產貿易領域的重要合作伙伴。但多年來俄羅斯采取較為嚴苛的水產品進口標準且政策法規未完全與國際接軌,水產品進口市場政策法規、檢測及通報流程等相關機制透明度較低,從而形成了種種不透明的技術壁壘,導致俄已成為我國水產品出口不確定風險較高的市場之一。2019年歲末,俄羅斯單方面以我國輸俄水產品存在多次違規行為,如屢次檢出產品中菌落超標、重金屬含量超標,原材料管理混亂及對出口產品的追溯體系不完善等為由,作出臨時進口禁令:自2020年1月9日起,禁止進口中國相關企業的水產養殖產品包括鰻魚、羅非魚、鱘魚、鱒魚、部分蝦類以及冷凍海鮮混合物等。2020年伊始,我國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再次下挫了俄方對我國的水產產品進口信心:俄方按照預防性原則,決定自1月30日起對我輸俄的昆蟲、節肢動物、兩棲動物、爬行動物,及活體魚類和水生動物實施為期1個月的臨時限制措施。綜合上述俄方出臺的兩份禁令衍生的問題:我國對俄出口的水產品為何遭拒?俄羅斯對水產品的質量及安全都有哪些管理要求?本期中國食品安全網將與大家一起從法律法規的角度揭開隱藏在禁令背后的俄羅斯水產產品監管領域的秘密。
一、通報歷程回顧
2019年間,俄羅斯針對我國水產品輸俄的違規行為共計通報40余次,并對違規行為采取了強化實驗室檢測和臨時進口禁令等措施,涉及我國違規出口企業、產品、違規項目及違規原因匯總如下:
1.通報企業所在地區:主要集中在江浙、福建、山東及遼寧等經濟水平及水產制造業較為發達的省份,如位于福建廈門和福清、浙江舟山、山東日照和煙威地區以及遼寧大連等地區的水產加工企業。
2.違規品類匯總:冷凍養殖羅非魚片、冷凍油魚、冷凍烤制鰻魚、冷凍海鮮雞尾酒、腌制狗魚、冷凍比目魚等冷凍海鮮及其加工制品等。
3.違規原因匯總:重金屬如鎘、汞等超標,細菌菌落總數超標,磺酰胺超標以及含有寄生蟲等不潔物。
二、俄羅斯水產主管部門概況
在俄羅斯,主要由農業部下屬的聯邦獸醫和植物衛生監督局制定符合本國國情的水產品指令等,并對進口水產產品企業的資質審核、產品抽樣檢測、進口產品預警信息通告及不合格進口產品的處置進行管理;聯邦漁業署負責制定水生資源捕撈配額和進口計劃配額;聯邦技術法規與計量局負責制定水產領域相關的檢驗檢測標準等。其中我們較為關注的是聯邦獸醫和植物衛生監督局,該局與我國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等部門往來交流密切,經常就頻發的食品領域問題派遣專家來我國進行實地考察。針對我國輸俄水產產品中出現的相關問題,獸植局已與我國海關總署溝通有關俄專家進行水產品實地調研事宜,希望可以盡早找出問題的原因并明確解決方案,從而及早恢復俄羅斯對華水產貿易的信心并解除禁令,盡快恢復雙邊正常的水產貿易。
三、俄羅斯水產品監管標法匯總和涉及對華禁令事項解析
在俄羅斯聯邦,水產品的生產加工、存儲運輸、銷售流通、處置、進出口以及檢驗檢測領域等事宜主要遵循下表1所示的法規指令及標準要求,對涉及對華禁令內容進行了淺析。
表1.俄羅斯水產品監管法規及標準匯總
四、應對措施
中國食品安全網針對我國輸俄水產品存在的諸多問題,結合俄羅斯法規標準等方面的具體產品及檢測類方面的要求,對被禁以及后續計劃發展對俄水產品業務的企業作出如下提示,希望可從源頭上規避出口風險,擴大我國水產品在俄的市場占有率。
(1)針對俄羅斯官方通報的某些微生物、致病菌和重金屬等項目在不同品類水產品中被多次檢出超標的狀況,出口加工企業應在充分了解學習我國水產政策法規監管的基礎上,帶著空杯心態真正把握俄羅斯法規標準監管措施的具體指標規范要求,找出兩國在檢測項目及指標限量等領域的異同點并精準施策,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提升企業在俄羅斯在產品質量安全方面重點檢測項目領域的質檢水平;
(2)針對俄方指出的有關水產企業原材料管控不嚴格狀況,各水產出口加工企業應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原材料驗收,嚴把原料的出入庫登記管理、原料的存儲區域管理以及存儲環境衛生條件管理等;
(3)針對俄方提出的我國企業水產追溯管理制度不規范狀況,各企業應按照原質檢總局頒發的關于施行《進出口水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完善出口產品的追溯管理制度,對產品從原料、生產加工到出廠出口的各個環節管控,同時官方部門應對出口加工企業可追溯管理狀況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