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烏拉圭回合農產品貿易談判就如何區分“貿易扭曲性生產措施”和“非貿易扭曲性生產措施”進行了艱苦而又細致的討論,最終將不同的國內支持措施分為“黃箱”和“綠箱”兩類。與“黃箱”政策相比,“綠箱”政策的最大特點就是不會引起貿易扭曲,不需要減讓承諾。那么國內支持措施需要具備哪些特征才能被認定為屬于“綠箱”政策,它又具體包含哪些措施呢?
“綠箱”政策的定義和標準
WTO《農業協定》規定:政府執行某項農業計劃時,其費用由納稅人負擔而不是從消費者轉移而來,沒有或僅有最微小的貿易扭曲作用,對生產影響很小的支持措施,以及不具有給生產者提供價格支持作用的補貼措施,均被認為是“綠箱”政策,可免除削減義務。
《農業協定》對“綠箱”政策規定了兩條基本標準:該項支持應當是通過政府公共政策提供的(包括政府稅收減免),而不是來自消費者的轉移。這是因為消費者轉移意味著價格扭曲和貿易扭曲。該項支持不能具有或產生與價格支持相同的效果,因為價格支持具有直接的貿易扭曲效果。
“綠箱”政策免于削減的原因
削減承諾中排除“綠箱”政策支持的原因是它們對貿易和生產沒有或者只有微小的扭曲作用,這些支持應通過政府的公共資助項目提供(包括財政收入),不包括來自消費者的轉移支付,且這項政策不應具有為生產者提供價格支持的作用。WTO對符合這一政策的支出不做任何限制,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可使用。
“綠箱”政策的特點
“綠箱”政策的共同特點是:要有透明性,即事先有明確規定和標準,不能是隨意的;不能與生產類型和產量高低掛鉤;不能與價格有關;屬于補償類型的補貼不能過高,不能超過實際損失。
“綠箱”政策的具體措施
“綠箱”政策的措施具體包括:政府的一般服務。這部分支出是為了提供這些服務而花費的,而不得直接將這些錢支付給生產者或者加工者。例如:研究病蟲害防治、培訓服務、推廣和咨詢服務等;食物安全儲備。這既包括政府為了食物安全目標進行食物儲備的支出,也包括為此目的向私營儲備提供的政府資助;國內食品援助。這包括政府為了提供國內食物援助所花費的支出或者減少的稅收;對生產者的直接支付,包括:不掛鉤收入支持;政府在收入保險方面的補貼;自然災害救濟補貼;對生產者退休計劃的結構調整援助;資源停用計劃的結構調整援助。主要是指休耕補貼和減少產品畜數量的補貼;農業生產結構調整性投資補貼。這類補貼可根據政府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規劃而進行相應調整,但補貼應基于明確的結構調整規劃和受援標準;為保護環境所提供的補貼。這類補貼是向農業生產條件明顯不利的地區所發放的,受援地區應基于明確的和合理的標準加以認定,所謂“不利的生產條件”必須是長期性的;地區性援助。所謂地區性援助就是對貧困地區的扶助,對象是按照客觀標準明確界定的連片貧困地區中的生產者。
農業農村部農業貿易促進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