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據越南農業和農村發展部官方網站信息:1月13日,該機構檢查官員對3家生產魚露生產企業進行抽樣檢測,結果顯示:某些產品中含有越南不得在食品中使用的碳酸鹽 (Na2CO3)以及甜味劑等物質,某些產品中存在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等現象。
此外,執法人員還發現上述3家企業還存在其他違規行為:如生產環境以及原料存儲倉庫不合規等。
3家違反食品生產企業分別為:
1)MTV Dieu Huong有限公司,地址:安江省,州城縣,An Châu鎮;
2)Hoa Hiep 食品生產有限公司,地址:永龍省,永龍市,4區,Tran Phu路47號;
3)T?n Phát 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永龍省,新平縣,Tan Quoi鎮。
執法人員對上述違規企業做出了相應的經濟處罰,某企業被處以被處以最高2.75億越南盾(約合9萬人民幣)的罰款。
據悉,此次共開具罰金7.76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23萬元),所有違規產品均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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