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5月12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藥生食監發0512第1號通知,基于《食品衛生法》及相關省令的修改,進口的乳及乳制品必須有出口國政府發行的衛生證書。該規定從6月1日起實施。
目前日本可接受衛生證書的國家有33個,并在附件中規定了衛生證書的樣式。從其他國家提交進口申報的話,需要與通過生活衛生·食品安全策劃課檢疫所業務管理室與生活衛生·食品安全策劃課聯系。
進口下列乳及乳制品必須隨附衛生證書:
乳
生乳、牛乳、特殊牛乳、生山羊乳、殺菌山羊乳、生綿羊乳、成分調整牛乳、低脂肪牛乳、無脂肪牛乳、加工乳
乳制品
淡奶油、黃油、奶酪(不包括再制干酪)、濃縮乳清、濃縮乳、脫脂濃縮乳、無糖煉乳、無糖脫脂煉乳、加糖煉乳、加糖脫脂煉乳、全脂乳粉、脫脂乳粉、奶油粉、乳清粉、濃縮乳清蛋白粉、酪乳粉、加糖乳粉、發酵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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