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俄羅斯聯邦法律法規官網3月1日消息:2020年3月1日,俄羅斯聯邦在法律法規匯集官網中發布了有關聯邦食品安全監管領域大法《食品質量與安全》法的修正案,對該法文本中的部分定義、監管措施以及違規食品、教育機構提供熱食等內容進行了增補、刪減及修正等,相關重要內容如下:
(1)修訂規范原法律部分概念的定義要求及部分法律用語:如食品及相關產品、食品質量的定義,增加了健康食品、熱食、食品接觸材料、食品流通、食品營養價值、消費者特性、分類、隨附文件、食品及相關產品偽造、食品生理特性等概念;如用“符合俄聯邦法律要求的文件”取代“規范性文件”,“適合兒童食用的食品”代替“兒童食品”等;
(2)闡述各類監管條件要求:如健康食品的管理規范、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的流通管理如禁止流通的產品范圍以及違規銷售的處置規則;規范了確保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的質量與安全等相關要求如:聯邦相關權力執行機構加強監督管理以及對國民飲食及疾病等進行科學研究,確定產品的理化指標、微生物及毒理學要求以及食品的特性及關鍵點識別管理,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生產過程進行監管如關鍵危害點管理,對特殊食品的識別性包裝進行管理,對健康食品生產企業加強扶持;加強對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的信息化管理,如中央層面制定統一的戰略方針、加強國際合作;研究落實對不合格食品、假冒偽劣食品和違禁食品的處置銷毀原則等;
(3)增加部分條款:如兒童食品的生產組織要求以及教育機構提供兒童食品的衛生及流行病學管理規范,各組織機構為特殊人群提供食品的質量與安全管理要求:如保健醫療機構對患者提供的治療性食品的理化指標、安全指標及營養價值的總體要求,食品生產企業的危險性工作條件的管理規定;
(4)增加教育機構提供熱食的規范性要求:規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教育機構的補貼,教育機構每日為學生提供熱食的次數不得少于一次等。
該法律依據其具體內容分別規定了各條款的生效實施日期,分別如下:
2020年9月1日-2023年9月1日止:對教育機構提供熱食等要求進行3年期的階段性管理;
2020年9月1日-法律第1.2條:健康食品的管理規范要求;
2020年5月1日-剩余法律全部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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