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大余縣紀委監委查處了一起黨員干部為當地“肉霸”充當“保護傘”問題,給予大余縣青龍鎮果業站原站長袁德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取消平崗村村委會委員袁德東預備黨員資格,相關部門依法罷免其平崗村村委會委員一職,二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地下執法隊”竟有鎮村干部
今年3月,大余縣公安局將一條涉黑涉惡問題線索移送縣紀委監委。公安機關在偵查以鐘金剛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中發現,其中竟有鎮村干部的“身影”。該縣紀委監委迅速對案件涉及的公職人員展開調查,一個由惡勢力操縱、鎮村干部參與的生豬定點屠宰場進入調查人員視野。
據調查,2014年至2016年,黃龍鎮大合村村民鐘金剛成立雙龍益民肉聯廠,定點屠宰黃龍鎮、青龍鎮兩地生豬。
鐘金剛等人不思經營之道,卻做起了強買強賣的勾當。“每天必須從這里批多少斤豬肉,逢年過節還加量,不管豬肉能不能賣完!關鍵是這里的每斤豬肉比相鄰的兩個定點屠宰場貴2元錢,而且豬內臟也稱重算錢,但不給我們。”一個當地屠夫說起該定點屠宰場時憤憤不平。
為了讓屠夫們“老實點”,鐘金剛把當地社會上的閑散人員網羅起來,組成所謂“執法隊”,充當打手,還邀請當時還是村民的袁德東、時任青龍鎮司法所副所長兼平崗村村黨支部書記袁德干入股合伙經營。
后來,袁德干崗位調整為青龍鎮果業站站長,不再兼任村黨支部書記,袁德東當選為平崗村委員,但兩人一直保持著股東身份。袁德干、袁德東和鐘金剛等人明確告訴涉黑涉惡人員,對屠夫從其他渠道購進的豬肉可以大膽收繳,出了事他們會擺平。
有了這句話,涉黑涉惡人員更加無法無天,什么事都敢做。2015年10月,涉黑涉惡人員在青龍鎮街上將屠夫羅某某的私屠豬肉搶走,羅某某被涉黑涉惡人員用刀砍傷。后來,袁德干、袁德東出面找羅某某親戚施壓,由屠宰場賠了16900元了事。
盯梢、半路攔截、入室搶肉、往豬肉上潑灑機油、威脅、暴力毆打……幾年來,該團伙采取多種方式侵害當地屠夫利益。袁德東還參與毆打屠夫,與兩名涉黑涉惡人員三次闖進屠夫鐘某某的家里搶走豬肉。而袁德干則充當起“和事佬”,讓屠夫們忍聲吞氣。幾年下來,袁德東分紅獲利12萬元,袁德干分紅獲利近6萬元。
今年7月,“肉霸”鐘金剛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執法證”牽出多名失職干部
在調查過程中,大余縣紀委監委發現,這些經常毆打屠夫的“執法隊員”竟然有部分人持證上崗。是誰允許這些惡勢力持證行惡?多個線索直指大余縣農業農村局等行業主管部門,縣紀委監委決定一查到底。
經調查,早在2014年,大余縣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就為鐘金剛等多人辦理了有效期為1年的農業行政執法協管員證。2015年,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生豬定點屠宰行業管理職能移交給縣農糧局,即現在的農業農村局。2015年11月,縣農糧局向上級申報了包括鐘金剛等4人的農業行政執法證和多本農業行政執法協管員證,其中農業行政執法證有效期5年,農業行政執法協管員證有效期1年。
“該做法明顯違反了規定,上級規定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是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大余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介紹,縣農糧局在申請表上未填寫相關人員工作單位,將“在編在崗情況”一欄填寫為“事業”。經此操作,給不是事業編制的人辦了農業行政執法證,讓定點屠宰老板來“執法”。作為具體經辦、監管人員,時任縣農糧局行政執法大隊長陳何良嚴重失職失責。
事實上,大余縣農業農村局相關工作人員對惡勢力持證行惡也有耳聞,但未及時制止。2016年3月,該局進行人事調整,藍斌接任行政綜合執法大隊長一職,在執法監督過程中發現了不符合規定辦證現象,陸續收回了3本執法證,協管員證一直未予收回。
因失職失責導致惡勢力以“執法”為名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害當地豬肉行業,陳何良受到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藍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綜合管理股股長張藝、綜合稽查股股長王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農糧局分管領導彭軍、縣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分管領導王增平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9月中旬,青龍鎮黨委組織40多名黨員干部到法院旁聽對袁德干案件的庭審。青龍鎮平崗村黨支部在黨員大會上通報了袁德干案、袁德東案相關情況。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分別召開黨員大會,通報相關干部受處分情況,開展警示教育。
大余縣紀委監委以該案為契機,組織相關單位扎實開展一案一整改,督促涉黑涉惡腐敗案發單位召開支部會、專題民主生活會、警示教育大會進行深度剖析,發放個人懺悔書和公開處分決定書等進行警示教育,并通過網站、微信、報刊等通報曝光,著力推動以案治本。同時,對暴露出的監督管理、體制機制等方面問題,督促相關方面開展專項治理,建立健全機制制度,從源頭上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