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28日訊 繼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被阜陽市場監管部門列入“價格違法典型案例”通報之后,永輝超市日前再因連遭北京、河南兩地市場監管部門“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站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公開資料顯示,永輝超市成立于1998年,總部設在福建省福州市,是中國500強企業之一。目前公司在福建、重慶等24個省市已發展超700家連鎖超市,經營面積超過500萬平方米,是行業內為數不多的龍頭商超企業。
商業版圖的擴張未能帶來產品安全性的提升,據中國網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進入2020年以來,永輝超市已至少被安徽、江蘇、四川、上海、河北、河南、北京7地市場監管部門通報。
兩日內北京河南兩地抽檢不合格
2月26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0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12類食品54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531批次,不合格樣品13批次。
圖片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告附件
不合格樣品情況第8項顯示,北京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豐臺靛廠路分公司經營的梭蟹(公),經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驗發現,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北京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豐臺靛廠路分公司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2月27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4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6期),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17大類食品2683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635批次,不合格樣品48批次。
圖片來源: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附件
不合格產品情況第28項顯示,永輝超市河南有限公司新鄉新一街寶龍城市廣場分公司銷售的1批次綠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105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檢集團中原農食產品檢測(河南)有限公司。
阜陽價格違法、上海抽檢不合格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月11日發布的《省市場監管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間第四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件》顯示,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共公布了五起疫情防控期間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圖片來源: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案例二顯示,2月5日,阜陽市市場監管局對永輝超市潁州萬達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超市銷售的沂蒙土黑豬帶皮中方肉(49.8元/500克)、沂蒙土黑豬肋排(59.8元/500克)并非沂蒙所產,與專柜明碼標價簽的“沂蒙土豬肉”不符。該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構成采取抬高等級銷售商品,變相提高價格的違法行為。阜陽市市場監管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月12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0年第5期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本次共抽檢7大類食品,抽檢樣品共計776批次,其中合格773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樣品為食用農產品3批次〔不合格項目:孔雀石綠、鎘(以Cd計)、氯霉素〕。
圖片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管通告附件
抽檢通告附件顯示,上海松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正蟹(活)中鎘(以Cd計)檢驗結果為1.2mg/kg,超過規定的≤0.5mg/kg標準值。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四川、江蘇、河北抽檢不合格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月2日公布的《關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20年第1號)》顯示,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了7類食品917批次樣品,發現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2類食品7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超標等問題。
圖片來源: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告
其中,四川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成都龍泉萬達廣場分公司銷售的“黑魚”,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圖片來源: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政府網站
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政府網站2月25日發布的《石家莊市裕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對河北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裕華談固分公司銷售不合格食品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河北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裕華談固分公司超市冷庫中檢出的四盤豆腐產品不能提供進貨票據,此外,冷庫中檢出的粉條產品重金屬含量超過標準指標。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月3日發布的《關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期)》顯示,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完成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989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980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
不合格樣品中,江蘇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南京玉蘭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濱海成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即食500克海蜇絲和1批次即食250克海蜇絲,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