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的2019年總局轉移地方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抽檢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產品、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冷凍飲品、食糖、豆制品、糕點共23大類354批次食品,檢出20批次不合格食品。
本次抽檢餐飲食品82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9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蜂產品6批次、罐頭1批次、酒類9批次、糧食加工品8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5批次、食用農產品9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0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16批次、速凍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調味品50批次、飲料6批次,冷凍飲品1批次、食糖1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點1批次,檢出20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4批次餐飲食品、1批次蜂產品、6批次食用農產品、1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調味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飲料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祁連縣八寶鎮冶家小吃銷售的油條,經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1.50×10? mg/kg,標準規定≤100 mg/kg。
(二)門源百里花海蜂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高原蜂王漿,經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10-羥基-2-癸烯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10-羥基-2-癸烯酸檢出值為1.29 %,標準規定≥1.4 %。
(三)祁連縣八寶鎮吉鵬蔬菜超市銷售的豆芽,經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65 m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四)門源永兄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大閘蟹,經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鎘(以Cd計)檢出值為1.1 mg/kg,標準規定≤0.5 mg/kg。
(五)門源縣浩門大棚生態蔬菜瓜果銷售的雞蛋,經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金剛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金剛烷胺檢出值為657 μ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六)門源縣華東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黃花菜,經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4.44 g/kg,標準規定≤0.2 g/kg。
(七)剛察縣青鮮菜鋪銷售、標稱為蘭州尤蘇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豪佳雞味調味料,經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3.00 g/kg,標準規定≤0.65 g/kg。
(八)同仁昭旺早餐店銷售的油條,經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檢驗,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549mg/kg,標準規定≤100mg/kg。
(九)海西州天峻縣中原風味小吃銷售的油條,經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驗,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338mg/kg,標準規定≤100mg/kg。
(十)海西州天峻縣豫南農家小炒銷售的油條,經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驗,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192mg/kg,標準規定≤100mg/kg。
(十一)興海縣隆興生活超市銷售、標稱為甘肅了不起農特產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野杏肉,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菌落總數檢出值4.3×104,2.9×104,1.8×104,1.9×104,6.5×103CFU/g,標準規定n=5,c=2,m=1000,M=10000CFU/g。
(十二)貴德縣順源大肉綜合門市部銷售、標稱為甘肅兄弟黃河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廠生產的雞精,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谷氨酸鈉、呈味核苷酸二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谷氨酸鈉檢出值為1.74g/100g,標準規定≥35g/100g,呈味核苷酸二鈉檢出值為0.052g/100g,標準規定≥1.1g/100g。
(十三)循化縣西門哈森三蔬菜調料行銷售、標稱為臨夏市新良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陳醋,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總酸(以乙酸計)、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總酸(以乙酸計) 檢出值為2.5g/100mL,標準規定為≥3.5g/100mL,菌落總數檢出值為3.3×104cfu/mL,標準規定為≤10000cfu/mL。
(十四)循化縣八宮苑艾地菜鋪銷售、標稱為蘭州伊味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麥宸味精,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發現,其中谷氨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谷氨酸鈉檢出值為68%,標準規定≥80.0%。
(十五)興海縣袁記調料店銷售、標稱為青海省西寧市梅園副食廠生產的黃豆醬油,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氨基酸態氮(以氮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出值為0.021g/100mL,標準規定≥0.4g/100mL。
(十六)貴德縣健輕蔬菜水果銷售的雞蛋,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金剛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金剛烷胺檢出值為562.8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十七)互助縣建波新特食材海鮮超市銷售的青蝦,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土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土霉素檢出值為267μg/kg,標準規定為≤100μg/kg。
(十八)興海縣老段瓜果蔬菜副食調料水產糧油門市部銷售的豆芽,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13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十九)青海陽光女人投資有限公司化隆店銷售、標稱為青海芳譜精煉油有限公司生產的菜籽油,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過氧化值檢出值為12mmol/kg,標準規定≥5mmol/kg。
(二十)貴南縣茫曲鎮喜洋洋批發部銷售、標稱為河北百事康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蘋果果汁飲料,經青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檢驗,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菌落總數檢出值為740,470,420,400,480CFU/mL,標準規定n=5,c=2,m=100,M=10000CFU/mL。
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