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1號),涉及我省食品經營企業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一)2019年5月21日,在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六分公司抽檢的武昌魚(淡水魚)(規格:散裝、生產日期:2019年5月21日),經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孔雀石綠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標準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
(二)2019年5月26日,在海東市世紀華聯商貿連鎖有限公司抽檢的土雞蛋(規格:散裝、生產日期:2019年5月22日),經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標準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風險防控情況
(一)西寧市城西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六分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調查并詢問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負責人,該批次不合格產品企業購進5公斤,已全部銷售。執法人員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召回不合格產品。因在檢測報告下達之前已將韭菜以零售方式全部銷售,未保存消費者聯系方式,所以無法全部召回。
(二)海東市平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海東市世紀華聯商貿連鎖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經調查并詢問世紀華聯商貿連鎖有限公司負責人,該批次不合格產品企業購進107.3公斤、已全部銷售。執法人員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召回不合格產品。因在檢測報告下達之前已將雞蛋以零售方式全部銷售,未保存消費者聯系方式,所以無法全部召回。
三、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