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紅、朱登云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抓好田間地頭食品安全的建議收悉。經商自然資源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土地質量等級劃分
自然資源部高度重視土地質量等級劃分工作,國土資源部成立之初即制定農用地分等定級標準,將全國農用地分等工作納入國土資源大調查。2003年出臺了《農用地分等規程》《農用地定級規程》和《農用地估價規程》三項行業標準(并于2012年全部上升為國家標準)。2009年形成了基于第一次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的全國耕地分等成果,2013年形成了基于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耕地分等成果,從2014年開始每年形成耕地質量等別年度更新評價成果。耕地分等以土地調查的耕地圖斑為評價單元,從氣候條件、地形狀況、土壤狀況、農田基礎設施條件、土地利用水平等方面綜合評定耕地質量等別、反映了耕地生產能力的高低。目前,該成果為耕地占補平衡、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省級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等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撐。
市場監管總局批準發布了《耕地質量等級》(GB/T33469-2016)國家標準,該標準規定了耕地質量區域劃分指標確定、耕地質量等級劃分流程等內容,對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狀況和田間基礎設施構成等滿足農產品持續產出和質量安全的能力進行評價。該標準的發布和實施,有利于摸清耕地質量家底,掌握耕地質量變化趨勢,科學評價耕地質量保護成效。
由于現有耕地分等體系側重評價耕地的生產能力,尚未考慮土壤污染的情況,還不能完全支撐將土地質量等級標準納入追溯體系的需要。目前,自然資源部正在按照相關管理要求,完善現有耕地分等體系和相關標準,為田間地頭食品安全提供必要的支撐。市場監管總局與農業農村部也將及時追蹤《耕地質量等級》國家標準實施情況,并根據《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要求,適時組織開展標準復審。
二、關于食品安全檢測機制
近年來,農業農村部高度重視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一是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在發展改革委的支持下,我部組織實施了《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06—2010年)》和《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截至2016年,共安排投資130億元(其中中央投資93億元),建設了部、省、地、縣質檢機構2770個,加上各地自己建設的農產品質檢機構,總數達到3293家,檢測人員達到3.2萬人,實現農產品檢測體系建設地市全覆蓋和縣級基本覆蓋。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初步形成,設施裝備條件明顯改善,檢測能力迅速提升,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了有力支撐。二是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管理。出臺了農業質檢機構考核管理辦法,嚴格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機構審查認可工作。制定評審員管理辦法、檢測技術人員考核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加強人員管理。建立監督考核制度,定期開展能力考核、監督評審和飛行檢查,確保檢測數據公正有效。建立檢測人員培訓、考核、執證上崗制度,推進農產品食品檢驗員職業資格制度建設,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基層檢測人員練兵,舉辦三屆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人員技能競賽,各級農產品質檢機構能力水平大幅提升。三是指導推動各地加強質檢機構管理。出臺《農業部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與管理的意見》,指導各地全面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嚴格檢驗檢測機構管理,切實保障檢測數據科學準確、真實可靠。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對各地建設項目組織專家開展督導檢查,對項目負責人定期組織開展培訓,確保質檢體系建設項目落到實處、發揮實效。開展全國部縣農產品質檢機構“雙百”對接幫扶活動,根據地域就近、統籌兼顧和能力擇優原則,遴選了百家部級農產品質檢機構與百家縣(市、區)級農產品質檢站,建立“一對一”“手拉手”“心連心”的結對幫扶機制。幫助基層農產品質檢機構建立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加快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雙認證”,提升基層檢測能力水平,提高認證率;推進基層農產品質檢機構規范管理,科學運行,改善檢測實驗室環境和條件,優化實驗室布局和儀器設備配置使用;充分利用實地考察、觀摩學習、培訓交流等方式,幫助對接幫扶對象提高農產品檢測人員的檢測業務素質和操作技能。
市場監管總局依據《計量法》《認證認可條例》等相關規定對檢驗檢測機構開展資質認定,每年組織對獲證檢驗檢測機構開展監督檢查,并通過能力驗證等方式促進檢驗檢測機構技術水平提升。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管理。一是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督促各地在建項目盡快完工,發揮投資效率。二是推動基層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確保已經建成的質檢機構取得合法資質,及時開展工作。三是加強檢驗檢測機構人員培訓,提高檢驗檢測人員能力水平。四是加大檢測技術能力驗證考核力度,確保檢驗檢測機構檢得出、檢得準,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有力技術支撐。市場監管總局和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也將進一步簡政放權,通過調整范圍、告知承諾、自我聲明、優化服務等一系列措施釋放改革紅利,切實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
三、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機制
我部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強追溯管理制度建設。明確追溯管理總體思路和發展重點,印發《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出臺《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試行)》等6項配套制度,指導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統一有序開展。針對生產經營主體和監管機構,在全國范圍開展追溯動力機制問卷調查,對追溯動力及其影響因素、相關制度機制及發達國家經驗做法進行深入研究,提出了突破追溯動力難題的政策建議。二是加強國家追溯平臺建設。2017年7月,建成國家追溯平臺并上線試運行,在山東、廣東、四川三省試運行基礎上,不斷進行優化升級,平臺設計存儲量47.5TB,可登記140萬個生產經營主體。2018年9月,印發《農業農村部關于全面推廣應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的通知》和《國家追溯平臺運行技術指南(試行)》,舉辦9期培訓班,加強國家追溯平臺推廣應用。截至2019年4月底,全國共有10417家生產經營主體、2129家監管機構、625家檢測機構、661家執法機構已注冊使用國家追溯平臺,上傳數據5.3萬條。三是加強追溯管理標準建設。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專用術語》《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標識格式與編碼規則》《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數據格式規范》等11項追溯技術標準,初步形成覆蓋基礎數據、應用支撐、數據交換、網絡安全、業務應用等類別的標準體系,為生產經營主體以及平臺互聯互通提供技術指南。四是推動實施追溯“四掛鉤”機制。2018年10月,印發《農業農村部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農業農村重大創建認定、農業品牌推選、農產品認定、農業展會等掛鉤的意見》,積極推進農業農村部本級創建、認定、推選等工作與追溯掛鉤。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積極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一是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及配套制度標準,研究食用農產品實施強制性追溯目錄管理制度。二是加快推進追溯平臺對接互聯,選擇具備對接條件的省份,樹立示范樣板,做好部省追溯平臺對接;加強與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跨部門追溯平臺對接,實現農產品生產經營全程追溯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三是全面推進國家追溯平臺推廣應用,開展示范創建,打造一批追溯標桿企業,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加大培訓力度,指導生產經營主體掌握平臺應用業務。四是認真落實“四掛鉤”意見,建立追溯審查和退出機制。五是加強與線上線下銷售平臺、商超的合作,通過設置追溯產品銷售專區、專柜等方式,提高消費者對追溯產品的認知度,引導增加追溯產品消費,調動生產經營主體納入國家追溯平臺的積極性。
四、關于農產品安全“村長制”
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農村部正探索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持證上崗和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制度,積極開展培訓,加強能力建設。全國多地也對實行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制度進行了有效嘗試。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結合我國農業農村發展現狀,結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寶貴建議,繼續推進協管員制度,并對農產品安全“村長制”可行性進行研究分析。
感謝你們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我部工作給予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
010-59191693
農業農村部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