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我局開展全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0大類食品164批次,包括: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161批次,不合格3批次。
食用農產品不合格2批次:1、莆田市城廂區亞青家禽攤銷售的土雞(購進日期為2019年8月16日),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合格,初檢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2、廈門夏商百貨集團三明有限公司列東店銷售的來自三明市鑫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的黃豆芽(購進日期為2019年8月28日),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合格,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飲料不合格1批次:標稱廣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7月12日生產的純豆漿固體飲料,霉菌不合格,銷售單位為福建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奧體中心廣場店,檢驗機構為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或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