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19年第36號)》。據通告,近期,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的2019年省本級監督抽檢任務中,抽檢9大類404批次食品,檢出1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本次抽檢餐飲食品10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批次、食用農產品260批次、飲料3批次、糕點3批次、酒類5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2批次、肉制品5批次、保健食品3批次,其中檢出1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情況:共和縣百佳市場喜洋洋生鮮超市銷售的鯽魚,經奧測世紀(天津)技術有限公司檢驗,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呋喃唑酮代謝物檢出值為0.89μ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據了解,呋喃唑酮代謝物是呋喃唑酮藥物在動物體內代謝生成的物質,呋喃唑酮是一種硝基呋喃類抗生素,可用于治療細菌和原蟲引起的痢疾、腸炎、胃潰瘍等胃腸道疾患。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中規定,呋喃唑酮在所有食品動物的所有可食組織中均不得檢出。呋喃唑酮人體攝入后可能引起惡心,嘔吐、腹瀉、頭痛、頭暈、藥物熱、皮疹、肛門瘙癢、哮喘、直立性低血壓、低血糖、肺浸潤等,偶可出現溶血性貧血、黃疸及多發性神經炎,長期食用呋喃唑酮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本次檢驗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