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監督抽檢肉制品、飲料、糕點、食用農產品、食鹽等5大類食品14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相關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4批次樣品不合格, 136批次樣品合格。現將具體情況公示如下:
一、 不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1)
(一)寧遠縣九疑兔業開發有限公司心成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寧遠縣九疑兔業開發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省萬家鵝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九疑山兔肉臘八豆,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隆回縣冰之泉飲用水廠生產的冰之泉飲用水,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標稱湘潭鑫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手撕素板筋,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湘潭市岳塘區果粉佳水果店銷售的海南香蕉,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吡唑醚菌酯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湘潭、邵陽、永州等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責令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湘潭、邵陽、永州等市市場監管局應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相關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對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布,并向省局報告。
二、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2)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