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關于持續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銀保監會,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
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事關動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具有社會公益屬性。2011年以來,國家持續實施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主要用于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方面,按照“誰處理、補給誰”的原則,補助對象為承擔無害化處理任務的實施者。2018年,中央財政安排資金穩步支持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工作。目前,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統一納入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項目進行管理,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資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塊下達。各地可以在完成約束性任務的基礎上,在大專項支持方向范圍內,結合當地實際,根據有關規定統籌中央和地方資金,支持其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對于您提出的“保持無害化處理政策穩定性和持續性” “擴大無害化處理補助范圍”等建議,財政部已會同我部就相關內容開展了專題調研,并選取部分無害化處理企業進行了調查分析。下一步,中央財政將根據調研情況,結合您所提建議,進一步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有關政策,繼續支持健全無害化處理機制。
二、關于研究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和養殖業保險聯動政策
建立完善養殖保險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有利于運用市場化手段引導養殖戶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場,維護公共環境衛生和食品安全。2014年,保監會、農業部聯合部署開展養殖保險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試點,取得較好效果。2015年2月,保監會、財政部、農業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產品條款擬定工作的通知》(保監發〔2015〕25號),全面啟動了農業保險產品清理修訂工作。目前,新的養殖險條款已明確將按政府規定進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作為獲得保險賠償的前提條件。下一步,我部將與銀保監會等部門加強對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策落實落地。
感謝您對農業農村工作的關心,希望今后繼續對我部工作給予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 010—59193371
農業農村部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