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的2019年總局轉移地方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中,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速凍食品、豆制品、蛋制品共24大類食品425批次樣品。共檢出11批次不合格食品。具體檢驗項目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抽檢情況
本次抽檢餅干2批次、餐飲食品56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1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蜂產品4批次、糕點6批次、罐頭1批次、酒類15批次、糧食加工品12批次、肉制品8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糖5批次、食用農產品14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0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水果制品24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調味品64批次、飲料15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速凍食品1批次。共檢出11批次不合格,其中3批次餐飲食品、1批次糕點、1批次酒類、1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農產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1.瑪沁客隆超市銷售、標稱為互助縣生偉特種農產品專業合作社生產的菜籽油,經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檢驗,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苯并[a]芘檢出值為14μg/kg,標準規定≤10μg/kg。
2.西寧潤良商業有限公司銷售、標稱為甘肅果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奶油杏肉,經甘肅中商食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公司檢驗,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出值2.0×103CFU/g,2.2×103CFU/g,9.8×102CFU/g2.6×103CFU/g,2.7×103CFU/g,標準規定(n=5,c=2,m=1000,M=10000)CFU/g。
3.西寧市城東區維民姐妹早餐店銷售的油條,經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4.73×10? mg/kg,標準規定≤100 mg/kg。
4.西寧市城東區品軒早餐店銷售的蘿卜咸菜,經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2.97 g/kg,標準規定≤1.0 g/kg;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1.72 g/kg,標準規定≤1.0 g/kg。
5.西寧市城東區皖意食品店銷售、標稱為新鄉市琴露葡萄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原汁黑提子酒,經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酒精度檢出值0.0 %vol,標準規定4.0±1.0 %vol。
6.西寧城東青徽超市泰寧店銷售、標稱為青海一片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無蔗糖綠豆沙餅,經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霉菌檢出值1.9×10? CFU/g,標準規定≤150 CFU/g。
7.西寧市城東區潤萬家生活超市銷售、標稱為福州憶嘗香食品有限公司(分裝)生產的風干話梅,經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菌落總數檢出值3.2×10 ?、7.6×10 ?、2.7×10 ?、4.6×10 ?、3.2×10 ? CFU/g,標準規定n=5,c=2,m=1000,M=10000 CFU/g。
8.德令哈豫皖早餐銷售的油條,經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驗,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 Al 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 Al 計)檢出值598mg/kg,標準規定≤100mg/kg。
9.西寧城北宗蓮豆制品商店銷售的豆芽,經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3m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10.湟源城關福林蔬菜瓜果店銷售的豆芽,經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18m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11.德令哈新華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標稱為青海丹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藏牦牛肉干(五香味),經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驗,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1.24mg/kg,標準規定≤0.075。
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 09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