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2019年上半年,我部組織7家部級肥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對北京、天津、河北等29個省(區、市)肥料生產企業和農資市場生產銷售的復混肥料(復合肥料)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進行了監督抽查。現將監督抽查結果公布如下。
一、抽查情況
此次抽查由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組織,農業農村部肥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石家莊)、農業農村部肥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沈陽)、農業農村部肥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杭州)、農業農村部肥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武漢)、農業農村部肥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鄭州)、農業農村部肥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南寧)、農業農村部肥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成都)等7家質檢中心負責實施。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等29個省(區、市),共計抽取復混肥料(復合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樣品323個,抽樣基數1174噸,涉及250家生產企業和157家銷售單位。
二、抽查結果
(一)總體情況。此次抽查的323個肥料樣品中,合格樣品291個,合格率為90.1%,與2018年抽查樣品合格率(90.8%)基本持平。其中,抽查復混肥料(復合肥料)樣品227個,合格樣品215個,合格率為94.7%,與2018年相比下降了1.8個百分點;抽查大量元素水溶肥樣品96個,合格樣品76個,合格率為79.2%,與2018年相比上升了4.2個百分點。
(二)生產環節。在116家肥料生產企業抽查樣品125個,合格樣品114個,合格率為91.2%。
(三)流通環節。在157家經銷單位抽查樣品198個(涉及147家生產企業,其中13家在生產環節也抽查了樣品),合格樣品177個,合格率為89.4%。
三、主要問題
(一)養分含量不足仍是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此次抽查不合格肥料樣品32個,主要存在單一養分和總養分含量不足、氯離子和砷含量超標等問題。其中,養分含量不足的樣品有24個,占不合格樣品總數的75%,氯離子和砷含量超標的各4個。不合格產品名單詳見附件。
(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合格率偏低。本次抽查大量元素水溶肥樣品合格率為79.2%,雖較2018年有所提升,但總體合格率仍遠低于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微量元素含量與標識值不符和砷元素含量超標。
(三)肥料產品標簽標識問題較多。目前各類肥料產品標簽標識問題較多,字體、字號及肥料命名混亂,如使用美國神肥、高效鈣寶、高鉀寶、肽素肥、活土氮肥等名稱,夸大甚至誤導的表述較多,如夸大肥料的膨果、生根、重茬改良、抗病等功效。
四、整改要求
一是督促不合格企業及時整改。有關省(區、市)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存在問題的生產者、經營者進行處理,督促企業加強管理,切實提高產品質量。對產品不合格的肥料生產企業,責令限期整改。
二是做好不合格產品后續核查和處置。各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繼續對抽查不合格的肥料生產者、經營者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行為。對質量連續不合格的登記產品,按《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肥料登記證有效期滿后不予續展,并將不合格企業作為重點監督和檢查對象。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