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健康上海行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發〔2019〕16號)的要求,現將《健康上海行動(2019-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健康促進委員會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