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和相應的抽檢細則,我局組織抽檢了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蛋及蛋制品、糕點及面包、藻類制品、無糖食品、水產品、蔬菜8類食品30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303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抽檢信息詳見附件)。
一、總體情況
蜂產品106批次,全部合格;特殊膳食食品49批次,全部合格;蛋及蛋制品40批次,全部合格;糕點及面包14批次,全部合格;藻類制品12批次,全部合格;無糖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水產品42批次,其中合格樣品40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蔬菜41批次,其中合格樣品40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
1.北京市朝陽區立清路8號院2號樓-1層B06商場北京祥龍通寶農副產品市場內H22號劉海云經營的鮮活多寶魚,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2.北京市房山區長陽鎮龍盛農副產品市場內D087號仇瑞玲經營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3.崔記生活(北京)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的水庫大鯉魚,地西泮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涉及外埠的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