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
2020年4月3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4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20號),涉及我省總局本級監督抽檢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核查處置結果通告如下:
一、抽樣編號為GC19000000806030254的不合格食品
(一)抽檢基本情況
焦作仁信商貿有限公司在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新鄉市妙呱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豫吉小石頭餅干(川香麻辣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生產環節查處情況
經調查,焦作仁信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在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新鄉市妙呱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豫吉小石頭餅干(川香麻辣味)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為新鄉市妙呱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生產日期為2019年6月1日,規格180/袋,共計300袋,生產企業召回240袋。
新鄉市妙呱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參照《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食品)》,新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新鄉市妙呱呱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680元;2.并處罰款50000元。處罰決定書編號為:新鄉縣市監罰字〔2020〕5號。
(三)經營環節查處情況
經調查,焦作仁信商貿有限公司從新鄉市妙呱呱食品有限公司共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豫吉小石頭餅干(川香麻辣味)共300袋,貨值金額2580元,通過天貓網絡有限公司銷售60袋。剩余240袋退回新鄉市妙呱呱食品有限公司,焦作仁信商貿有限公司發布了召回公告,無召回產品。
焦作仁信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第十三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钡囊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焦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焦作仁信商貿有限公司給予免予行政處罰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為:焦市監食案〔2019〕12號。
二、抽樣編號為GC19000000003731211的不合格食品
(一)抽檢基本情況
易而購營養輔食專營店(經營者為河南易而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南京芙藍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巨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優+雙益營養米粉”(生產日期: 2019-03-07),維生素A檢出值為6.04±1.53μgRE/100kJ,標準規定為14~43μgRE/100kJ。初檢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 經營環節查處情況
經調查, 河南易而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從南京芙藍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共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優+雙益營養米粉” 24盒,規格220克(20克*11)/盒,貨值金額792元,已銷售完畢。河南易而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布召回公告后無產品召回。
河南易而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第五項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和第七十一條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簽、說明書的內容負責”的規定。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給予河南易而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免于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鄭)市監食罰〔2019〕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