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堅決維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防疫用品
和群眾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疫情的決策部署,堅決打贏疫情阻擊戰,保護廣大群眾和合法經營者正當權益,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指導,保持對價格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疫情防控用品及蔬菜、糧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秩序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省廣大經營者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等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加強價格行為自律,依法經營,增強社會責任感,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準確記錄與核定生產經營成本,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不得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各相關行業協會或其他社會組織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壟斷價格,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三、社會各界共同監督,發現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壟斷價格或其它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15舉報電話。
四、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大市場巡查、檢查力度,建立健全市場監管應急預案,統籌安排執法力量,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對查實存在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相互串通等價格違法行為的,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并計入誠信記錄。典型案件要向社會公開曝光。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