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2類食品300批次樣品,發現食用農產品5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德陽市、樂山市、廣安市、巴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責令相關食品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市場監管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一、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武勝城南店銷售的“活白鰱”,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沐川縣鮮逸海鮮行銷售的“烏魚”,孔雀石綠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巴中市巴州區七星農貿市場負一樓17號門市(郭成兵)銷售的“豇豆”,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井研縣榮壹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鮮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德陽開發區小彭海鮮經營部銷售的“烏魚”,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食品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