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保健品非藥物”警示別打折扣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已經實施一周,有媒體調查發現,在一些超市或網店,未醒目標示警示語的保健食品仍在銷售。
按照《指南》要求,2020年1月1日前生產的產品,使用原包裝的仍然可以售賣至保質期結束。因此,保健品市場將有一段時期存在新舊標簽產品共存的現象。但需要認清的是,要求保健食品明確表明“不是藥品”的身份,無異于與虎謀皮,要警惕企業對新規的“軟抵制”,比如拖延更換新包裝或將警示語藏著掖著。因此,必須采取強制措施,推動保健品行業掀起換包裝的革命,不光要求他們在顯著位置印上警示語,還必須用黑體字印刷,面積不小于20%。同時,通過公益廣告等形式,讓“保健食品不是藥物”的觀念深入人心。 何勇海(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