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湛江市自然資源局、共青團嶺南師范學院教育科學學院委員會和市愛鳥協會開展“展現野性之美共繪綠水青山”保護野生動物宣傳活動,呼吁社會各界和全體市民積極參與愛鳥、護鳥、保護野生動物的行列中來。(湛江日報)
雖然各方三令五申打擊捕獵,但近年來,獵殺候鳥現象仍然較為嚴重。大批過境候鳥被獵殺,嚴重破壞了生態平衡。“若等千山鳥飛絕,萬徑恐已人蹤滅”。毋庸置疑,保護鳥類等野生動物,維護生態平衡,不僅關系到人類的生存與發展,也是衡量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城市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進一步看,面對野生動物頻受傷害的現實,必須把法律之劍打磨得更亮。因此,打擊非法捕殺、出售、收購、加工野生保護動物行為,必須依靠嚴刑峻法。同時,要強化執法力度,加強跨區域聯合執法,對非法捕殺、出售、收購、運輸野生動物行為堅決予以打擊,建立健全嚴格的問責機制,倒逼相關責任人盡職盡責,織密織牢保護野生動物的監管之網。
更要認識到,目前獵殺野生動物已經有了一條非法的產業鏈,要保護好我們的野生動物資源,就要摧毀這個產業鏈。最簡便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在餐飲這個環節多下工夫,管住了餐飲這個需求關鍵節點,獵殺野生動物的行為也就沒有了市場。而不得不說的是,目前對野味餐館的依法懲處力度明顯不夠。一些公開或隱蔽經營野生動物食材的店家,被執法部門發現后,通常只是罰款或封店,鮮見追究經營者刑事責任的。筆者以為,相關方面應結合新《野生動物保護法》,出臺司法解釋,對走私、宰殺、烹飪出售野生動物的餐飲機構人員依法治罪,這樣才更具有震懾力。另外,林業部門、公安機關等要將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列入日常性工作,通過日常監督巡查,有效遏制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并以野生動物保護執法的常態化,帶動野生動物尤其“三有”(有益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動物保護的法律宣傳和知識普及,進而讓野生動物保護觀念深入人心,維護平衡自然生態鏈。(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