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疫情過后,全面禁食“野味”之路還有多遠?
● 《決定》從國家層面表明了從源頭避免發生重大公共衛生危機的堅定立場,是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完成前非常重要和關鍵的舉措,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立法保障
● 要從生態系統平衡的角度去保護野生動物,未來野生動物的保護、管理、公眾認知方面都應該由此出發
● 應該繼續提升公眾對于生態環境保護和食用野生動物風險的認知,革除與時代發展不相符的陋習。同時,針對與濫食野生動物緊密相關的非法養殖和獵捕產業,應該盡快加強立法和執法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野生動物”作為可能的病毒中間宿主引起各界普遍關注,并引發禁止食用和禁止非法交易的呼聲。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之后,國家林草局、農業農村部、公安部等多部門分別提出具體落實管理措施,從養殖、食用、交易、運輸等多環節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拳查處。
那么,《決定》的出臺具有哪些生態保護意義?如何科學界定哪些動物是否可食用養殖?養殖戶手中的“野生動物”該何去何從呢?3月3日世界野生動植物日之際,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
《決定》為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修改奠定了基礎
在中國人與生物圈國家委員會委員周海翔看來,原先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和采取的措施是在利用自然資源的情況下,如何去保護瀕危的珍稀物種,這次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更多的是從公共安全的角度考慮,這次疫情不僅導致有些人生病、死亡,同時也給經濟發展帶來重創,要從源頭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周海翔認為,這次立法雖然是從公共安全角度考慮,但實際上起到了加強生態系統保護的效果,是中國生態文明建設中邁出的重要一步。
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IFAW)亞洲區總代表葛芮表示,《決定》從國家層面表明了從源頭避免發生重大公共衛生危機的堅定立場,是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完成前非常重要和關鍵的舉措,在疫情防控戰中,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立法保障,并為將來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的修改工作奠定了基礎。葛芮認為,這次疫情讓更多的公眾認識到了野生動物貿易和消費所帶來的災難和問題,促使人們去思考野生動物的定義和分類限定、野生動物保護與生態安全、人與野生動物的關系、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身等等。隨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升級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野生動物貿易已不再僅僅是一個動物保護問題,這是一個威脅全國乃至全球公共衛生安全的問題。
“我覺得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是必須的。”周海翔說,經過多少代試驗培育的雞鴨豬牛羊等家畜家禽,已經足夠滿足我們食用肉類補充高蛋白的身體需要,盡管這些品種人工飼養技術相對成熟,但它們的“危險性”依然存在,比如禽流感。而食用那些我們知之甚少的野生動物,則會帶來公共衛生安全問題,也會影響生態系統的平衡。
葛芮也認為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應該被革除。她表示,食用野生動物有歷史和“文化”的因素,但食用野生動物已經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生態文明社會建設的主流不相符,應該繼續提升公眾對于生態環境保護和食用野生動物風險的認知,革除與時代發展不相符的陋習。同時,針對與濫食野生動物緊密相關的非法養殖和獵捕產業,應該盡快加強立法和執法。從源頭杜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供給。
每個物種都有權利按照自己的“生態位”去存在
3月3日是聯合國第七個“世界野生動植物日”。今年全球的主題是“維護地球上所有的生命”,我國的主題是“維護全球生命共同體”。“我們更應該從生態系統平衡的角度去保護野生動物,而不僅僅是從公共安全的角度去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野生動物交易和濫食。未來野生動物的保護、管理、公眾認知方面都應該從整個生態系統平衡的角度出發。”周海翔說,自然生態系統是一個自我動態平衡系統,這種平衡過程體現在物種與物種之間“相生相克”,更形象比喻各個物種之間的關系叫“生物塔”。我們生態系統的保護不能僅僅保護塔尖上的珍稀物種,塔基如果不穩定,塔身就不穩,因此塔基塔身是我們保護的基礎。有了基礎,才能有塔尖正常物種的生存。
葛芮介紹,每個物種在生態鏈上都有各自的作用,把他們的作用發揮起來才可能達到生態平衡,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法規立足點在此。
“人們要意識到在整個地球生態系統中,不僅僅是人要生存,每個物種都應該有它生存的權利,應該讓每個物種按照自然的規律,按照自己的‘生態位’去存在。”周海翔強調,人類對自然的破壞會導致生態系統紊亂,這個紊亂可能會引起一些極端問題出現,如蝗災、疫情,可能就是大自然在平衡過程中一個極端的反應。
哪些動物必須禁止繁育和食用?
到底哪些動物是可以人工繁育和食用的,哪些是必須禁止的呢?周海翔認為,長期被人類所馴化利用的雞鴨豬狗牛羊等是可以養殖的。但是很多養殖難度很高,還得不斷從野外獲取種源的動物肯定是要禁止的。因為難養殖的物種養殖成本必定高,野外獲取又相對容易,執法檢查人員又難以甄別哪些是養殖的,哪些是野生的,導致野生動物不斷進入所謂的養殖場里。所以,對于野生動物而言,養殖并不能起到保護,反而是破壞,會引發更多的盜獵現象。“我覺得對模棱兩可的物種要考慮是否可控以及養殖和野外獲取成本大小和難易度比對。要綜合分析這些情況,制定出司法解釋細致的條款。”周海翔補充說。
周海翔更期待對野生動物的商業利用市場進行整頓。“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野生動物買賣’就是商業利用。包括對野生動物皮毛、制作各種飾品等售賣,導致野生動物大量減少。”
葛芮介紹,互聯網和物流行業的發展從某種意義上刺激了非法野生動物制品貿易的黑市,近年來,移動通信為非法廣告發布和交易提供了便利,且不易監管,違法成本低,極大刺激了非法市場的擴大。葛芮說,野生動物保護、繁育利用、管理機制等領域還有諸多問題有待進一步理清和明確,正在開展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工作值得關注和期待。
食用野生動物的養殖許可證撤銷了,不能再進行交易,養殖戶手中的動物們該怎么處理呢?周海翔說,現在應該考慮怎樣甄別這些野生動物是否適合放生,在哪放生,這些需要具有專業知識的動物保護人士參與進行評估,各地應該組成專家組到基層養殖場評估甄別這些野生動物的情況。
周海翔介紹,在中國,野生動物的康復、救助、放生等工作,民間組織做得相對比較好,這些組織的目標就是讓每個動物回歸野外,而且擁有豐富的救助經驗。“國內這類民間的專業野生動物救助機構約有20多個,如果這些機構能從技術角度指導這些養殖場活的野生動物的放生工作,還是很重要的。”(記者 楊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