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國境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審批 |
辦理機構: 初審:首都機場檢驗檢疫局、朝陽口岸辦事處;復審:北京檢驗檢疫局衛檢處 |
檢疫指南: |
提交材料(辦理事項時用戶所需提交的材料): |
辦理依據: |
表格下載: | 《國境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
相關法規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
編輯:food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