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認監委 國家認監委 | 發布文號 | 國家認監委2010年第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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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0-01-20 | 生效日期 | 暫無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2016-09-07 |
備注 | 本法規已廢止,依據請查看:國家認監委關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國家認監委2016年第29號公告) |
為進一步完善食品質量-酒類認證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有關規定,結合相關標準和認證技術規范修訂、備案情況,國家認監委對《食品質量認證實施規則—酒類》(CNCA-N-003:2005)的附件1--《酒類產品認證目錄》(以下簡稱舊版《認證目錄》)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酒類產品認證目錄》(以下簡稱新版《認證目錄》)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相關認證機構應采用新版《認證目錄》實施認證。
二、已按舊版《認證目錄》獲得認證的酒類產品,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由頒證認證機構結合獲證后監督進行轉換。
三、舊版《認證目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廢止。
附件:酒類產品認證目錄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