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 | 發布文號 | 衛辦疾控函〔2010〕64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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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0-08-19 | 生效日期 | 暫無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備注 | 暫無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按照《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縣級考核評估方案》(衛辦疾控發〔2008〕214號)要求,在各省(區、市)開展以縣級自查、省級抽查為主的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考核評估基礎上,我部決定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組成國家考評驗收組,對8個未實現和基本實現消除碘缺乏病階段目標的省份進行省級達標和縣級達標考核驗收,并根據其他省(區、市)縣級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考核評估完成情況,適時組織開展縣級達標的考核驗收。考核驗收結束后,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向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通報考核驗收結果。尚未完成考核評估的省份要加快工作進度,及時向國家申報達標驗收,確保全國消除碘缺乏病目標考核評估的整體進程。
經商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國家考核驗收組定于2010年9月中上旬對海南、重慶、四川、云南、西藏、甘肅、青海、新疆8個省(區、市)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情況進行考核驗收。考核驗收日程、人員安排見附件。請上述省份認真做好前期準備,積極配合考核驗收組做好現場工作,確保驗收結果的客觀、公正、準確、全面。
附件: 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考核驗收工作安排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