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 衛生部 | 發布文號 | 衛法監發〔2003〕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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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03-01-10 | 生效日期 | 2003-01-10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復函批復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gxwsjd.com.cn/law/content.aspx?id=733&cid=361 |
江西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硫磺熏蒸干辣椒有關問題的請示》(贛衛法監文〔2003〕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規定,硫磺可用于熏蒸蜜餞、干果、干菜、粉絲、食糖。本標準中的干菜指干的葉類蔬菜,而辣椒屬于茄果類蔬菜,因此,按現行標準,不允許用熏蒸干辣椒。
此復。
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