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 衛生部 | 發布文號 | 衛監督食便函〔2009〕15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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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09-06-01 | 生效日期 | 2009-06-01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復函批復 | 專業屬性 | 限量相關 |
備注 | http://www.gxwsjd.com.cn/law/content.aspx?id=809&cid=361 |
中國食品添加劑和配料協會:
你協會《關于復合食品添加劑是否允許添加公認安全食品配料的請示》(中食協〔2009〕15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復合食品添加劑生產過程中可以根據工藝需要使用食用油脂、乙醇、糖、糊精、淀粉等食品配料作為復合食品添加劑的載體,但應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規定進行標識。
專此復函。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