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總局2011年第11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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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1-01-24 | 生效日期 | 2011-01-24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為規范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完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法制體系,推動生產許可工作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0號)、《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80號)、《國家質檢總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125號)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制定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工作管理規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管理規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查人員管理規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機構管理規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后續監管規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信息管理規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管理規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管理規定》共8個規范性文件,現予以公布。請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真遵照實施,依法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