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質檢辦食監函〔2011〕108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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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1-09-16 | 生效日期 | 2011-09-16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復函批復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暫無 |
關于“加油乳清配料粉”生產許可問題的復函
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對加油乳清配料粉是否納入生產許可的請示》(冀質監發〔2011〕113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依據《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0版)》和《企業生產乳制品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0版)》有關嬰幼兒配方乳粉和乳粉干法工藝生產工藝流程要求,其原料驗收→拆包(脫外包)→內包裝的清潔→稱量→隧道殺菌→預混→混料→包裝生產工藝流程應在企業工廠內連續完成。“加油乳清配料粉”作為嬰幼兒配方乳粉和乳粉干法生產的中間產品不應單獨申請食品生產許可。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