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衛生部 衛生部 | 發布文號 | 衛監督函〔2011〕42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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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1-12-28 | 生效日期 | 2011-12-28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復函批復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moh.gov.cn/zwgkzt/pzxspjd/201201/53881.shtml |
四川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調整木犀科粗壯女貞苦丁茶為普通食品的請示》(川衛函〔2011〕440號)收悉。經組織研究, 我部同意木犀科粗壯女貞[Ligustrum robustum(Roxb.)Blum.]苦丁茶為普通食品。生產經營上述食品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此復。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