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 發布文號 | 國食藥監法[2011]285號 |
---|---|---|---|
發布日期 | 2011-06-28 | 生效日期 | 2011-06-28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暫無 |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建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前次清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基礎上,組織了對相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并決定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現將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第二批)予以公布(詳見附件1),并對業務管理工作文件中已明文廢止的25件規范性文件(見附件2)予以公布。
對上述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或者宣布無效,除另有明確規定外,均不涉及過去根據這些文件所作出的處理決定的效力。
附件:1. 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第二批)
2. 已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