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 發布文號 | 總局2012年第41號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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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2-03-16 | 生效日期 | 2012-03-16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進出口,其他 |
備注 | 暫無 |
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現就進口食品檢驗執行新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時間問題明確如下:
自新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實施之日起,所有進口食品以報檢日期為準,一律按照新標準實施檢驗,經檢驗符合標準的產品方準予進口。標準有特殊規定的,以標準規定為準。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