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 | 發布文號 | 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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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2-05-28 | 生效日期 | 2012-05-28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moh.gov.cn/zwgkzt/pgg/201206/55070.shtml |
為保證食品安全,確保公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現決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衛 生 部 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