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商務部 商務部 | 發布文號 | 商秩發[2012]4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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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2-11-21 | 生效日期 | 暫無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備注 | 暫無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地方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實現不同城市追溯信息互聯互通,確保全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的整體性和完整性,商務部制定了《肉類蔬菜流通追溯批發自助交易終端技術要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零售電子秤技術要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手持讀寫終端技術要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城市管理平臺技術要求》、《肉類流通監管專用激光灼刻設備技術要求》等5個技術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試行中的問題,請及時報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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