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農業部 農業部 | 發布文號 | 農質安發[2008]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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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08-05-21 | 生效日期 | 2008-05-21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專業屬性 | 其他 | |
備注 | 本法規附件3.《農產品地理標志質量控制技術規范(編寫指南)》已停止執行,依據請查看::關于印發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地理標志質量控制技術規范(編寫指南)》的通知(農質安發[2010]16號) 本法規附件1.《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人資格確認評定規范》已廢止,依據請查看:關于印發《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人資格確認評定規范》等5個制度規范及式樣的通知中的附件: 1.《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人資格確認評定規范》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無公害農產品工作機構、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
為科學、規范推進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工作,根據《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規定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管理工作需要,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在廣泛征求各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制定了9個服務于登記審查和專家評審的配套技術性規范,并在部分省份和試點產品登記過程中進行了驗證。現予正式印發,請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無公害農產品工作機構、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在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管理過程中貫徹執行。
在實施過程中有什么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向部中心地理標志處反饋,以便屆時修訂、完善。地理標志處聯系電話:(010)62191443;傳真:(010)62115730,電子郵件:gaofang@agri.gov.cn。
附件:
1.《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人資格確認評定規范》
2.《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產品生產地域分布圖繪制規范》
3.《農產品地理標志質量控制技術規范(編寫指南)》
4.《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品質鑒定規范》
5.《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書》
6.《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審查報告》
7.《農產品地理標志現場核查規范》
8.《農產品地理標志專家評審規范》
9.《農產品地理標志核查員培訓注冊管理規范》 附件1-附件9.doc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