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農業農村部 農業農村部 | 發布文號 | 2019年第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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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9-04-25 | 生效日期 | 2019-04-25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規章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附件: 1.農業農村部決定修改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農業農村部決定廢止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修訂的相關法規為: 獸藥進口管理辦法 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管理辦法 廢止的相關法規為: |
現公布《農業農村部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長 韓長賦
2019年4月25日
農業農村部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機構改革、政府職能轉變、減證便民、產權保護和生態環境保護等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農業農村部對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農業農村部決定:
一、對17部規章和3部規范性文件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對5部規章和3部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附件2)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農業農村部決定修改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農業農村部決定廢止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