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2021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省流通領域食品小米椒、雞蛋2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一)小米椒
2021年12月21日,西寧市城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青海興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小米椒的行為進行調查,經查,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在購進食品的過程中,嚴格履行了食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義務,能說明其進貨來源,提供供貨商的檢驗報告,當事人不知道該批小米椒為不合格食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西寧市城北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對當事人免于處罰,并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根據溯源原則,目前此案件已移交至不合格食品購進地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縣市場監管局、建水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繼續調查處理。
(二)雞蛋
2021年12月17日,西寧市城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青海榮勛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蛋雞的行為進行調查,經查,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在購進食品的過程中,嚴格履行了食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義務,能說明其進貨來源,提供供貨商的檢驗報告,當事人不知道該批雞蛋為不合格食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西寧市城北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對當事人免于處罰,并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根據溯源原則,目前此案件已移交至不合格食品購進地山西省運城市新絳縣市場監管局繼續調查處理。
二、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