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進出口環節原有的86種監管證件精簡到44種的基礎上,海關總署進一步梳理進出口環節現行監管證件,合并2種、取消1種,至此,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精簡至41種。其中涉及到食品進口環節監管證件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或保健食品備案憑證》《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注冊證明文件》以及一些進口食品國外官方機構簽發的證書,如原產地證書、日本官方機構出具的放射性檢測證明和原產地證明等等。
目前,企業辦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或保健食品備案憑證》《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注冊證明文件》三類證件均需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其授權機構申請。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為了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該類產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單獨食用或與其他食品配合食用。(GB29922-201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
申請條件: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申請人應當為擬在我國境內生產并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生產企業和擬向我國境內出口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
申請材料:
1.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申請書;
2.產品研發報告和產品配方設計及其依據;
3.生產工藝材料;
4.產品標準要求;
5.產品標簽、說明書樣稿;
6.試驗樣品檢驗報告;
7.研發、生產和檢驗能力證明材料;
8.申請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注冊,還應當提交臨床試驗報告;
9.與注冊申請相關的證明性文件。
辦理流程:
結果名稱及樣本:《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證書》,有效期限為5年。
資料來源及下載網址:
http://www.samr.gov.cn/fw/wsbs/sp/tsspzc/
(網址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或保健食品備案憑證》
保健食品:聲稱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GB 1674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保健食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復核檢驗管理辦法》。
申請條件:進口保健食品注冊申請人和備案人應當是上市保健食品的境外生產廠商。
申請材料:《進口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 《進口保健食品備案登記表》及其所列資料目錄。
辦理流程:
結果名稱及樣本: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有效期5年)或《進口保健食品備案憑證》。
資料來源及下載網址:
http://zwfw.samr.gov.cn/wsbs/sp/bjspzc/(注冊)
http://zwfw.samr.gov.cn/wsbs/sp/jkspba/(備案)
(網址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小提示:
為了規范保健食品原料使用,原衛生部2002年3月11日發布《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其中列明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單》。《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所列物品僅限用于保健食品。
《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注冊證明文件》
嬰幼兒配方奶粉是指以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為主要原料,加入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和其他輔料,經加工制成的供嬰幼兒食用的產品。包括嬰兒配方乳粉、較大嬰兒配方乳粉、幼兒配方乳粉。
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
申請條件:申請人應當為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并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生產企業或者擬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境外生產企業。
申請材料:
1.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申請書;
2.申請人主體資質證明文件;
3.原輔料的質量安全標準;
4.產品配方;
5.產品配方研發論證報告;
6.生產工藝說明;
7.產品檢驗報告;
8.研發能力、生產能力、檢驗能力的證明材料;
9.標簽和說明書樣稿及其聲稱的說明、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結果名稱及樣本:《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證書》,有效期為5年。
資料來源及下載網址:
http://zwfw.samr.gov.cn/wsbs/sp/yyezc/#
(網址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進口食品國外官方機構簽發的證書
(如原產地證書、如日本官方機構出具的放射性檢測證明和原產地證明)
1
原產地證書:指出口國(地區)根據原產地規則和有關要求簽發的,明確指出該證中所列貨物原產于某一特定國家(地區)的書面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
2
為確保日本輸華食品、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來自日本生產的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除禁止進口的10個都縣外),企業在進口申報時應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的證明、原產地證明。
日本輸華食品原產地證明樣本:
日本的進口食品,產地不得來自福島縣、群馬縣、栃木縣、茨城縣、宮城縣、新潟縣、長野縣、琦玉縣、東京都、千葉縣等10個都縣。
應出具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證明的產品及HS編碼在這里:
放射性物質檢測合格樣本:
辦理之后如何向海關申報?
目前,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有關部門已建立起除進口食品國外官方機構簽發的證書以外的上述證件信息聯網核查、通報和協作機制,企業依流程取得相關證件后,在進出口申報時,按要求將相關資料上傳到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直接申報即可。“單一窗口”系統自動比對證件信息,如發現申報信息與證件填報要求不符,系統將提示比對不通過。
供稿單位:重慶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