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7月1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24期通告,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豆制品、糕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類食品237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食品1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農獸藥殘留問題。
抽檢信息顯示,不合格食品為安徽省臺客隆連鎖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寧國華貝城市廣場店(宣城)銷售的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滅蠅胺又名環丙氨嗪,是一種觸殺、胃毒和內吸傳導作用的昆蟲生長調節劑類殺蟲劑。根據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中規定,滅蠅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5 mg/kg。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宣城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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