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市局開展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現將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一、總體情況。本次公布包括糕點、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共3類食品56批次。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4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此次檢驗糕點45批次,不合格2批次;糧食加工品5批次、食用農產品6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中百倉儲咸寧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芝麻糕(生產日期:2021-05-19),1.菌落總數檢測值為3.5x104CFU/g,7.2x104CFU/g,4.6x104CFU/g,2.0x104CFU/g,4.8x103CFU/g,標準規定為n=5,c=2,m=104CFU/g,M=105CFU/g;2.大腸菌群檢測值為280CFU/g,110CFU/g,35CFU/g,25CFU/g,25CFU/g,標準規定為n=5,c=2,m=10CFU/g,M=102CFU/g。檢驗機構為湖北琪譜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中百倉儲咸寧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芝麻糕(生產日期:2021-05-20),大腸菌群檢測值為85CFU/g,120CFU/g,5CFU/g,5CFU/g,5CFU/g,標準規定為n=5,c=2,m=10CFU/g,M=102CFU/g。檢驗機構為湖北琪譜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涉及本市生產經營企業的,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局按照《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